-
“这是什么?”我问,
“这不明摆着是个西瓜长相吗?”
“可这西瓜分明也太小了点儿⋯⋯”
所谓锦囊,自然不能太大,那就不锦不精巧不囊包计了,怎能装得下西瓜,匪夷所思的是这西瓜只有鸭蛋大小,莫非就是那部cult片里提到的“仙鹤龟蛋”?在那部了不起的名为《仙鹤龟蛋》的邪典电影里,“仙鹤龟蛋”为了赢得多泊罗星球公主的爱,大战苦瓜战神和猪肝斗士,最终公主却被一帮撒马尔罕游骑掳走⋯⋯
“这不是那个‘仙鹤龟蛋’,这是我家用来驱老鼠的强力春药⋯⋯”
“你把这种东西带出来干嘛?”
“用来,防身。”
他悠悠的说,这个时候,我发现他并没带上他那只谨慎的木箱子。
“你的箱子呢?”
他的脸上呈现出长期便秘所导致发绿的神情,拉着我飞奔到回酒吧门口。果然,三个邋遢醉汉包围了“我们的”出租车,他们扶着车门喝酒,喝进去的酒都顺着裤腿流了下来。我没多想,拿起鸭蛋大小的强力春药就往他们身上砸,春药受到撞击立马破开了,里面泻出的粉红色气体很好看的包围了他们。三个醉汉动作一致的挠了下后背,打了个喷嚏,然后抱成一体钻进了车里,他们开始呕吐,脱彼此的衣服,然后吃各自的呕吐物⋯⋯一阵混乱中,他找到了木箱子。
这式解决方法让我感到恶心,他低声说道:
“我回家一趟,你在这儿等我。”
“我才不要跟这么恶心的画面在一块儿。”
“那你跟我一起。”
他家建在红灯区的酒吧后面,房子边种满了鸢尾花,霓虹灯球挂在松树上,松树下是一片黑色草坪和粉色细沙……对,我跟着他蹑手蹑脚从院子进屋,他估计不想见到他的明星老爸。我们沿着窗沿前行,遇到亮光处赶紧躲藏,好不容易到了他房间的窗户下,他托着我的屁股,把我送进了他的房间。
“啊!”他的房间里站着个男孩儿,正滴溜溜的望着很不潇洒的我,男孩儿脸上的表情怎么说呢,对,倍儿流氓,他歪着头邪邪的望着我笑, 然后伸出手来,跟我握了握手,他对男孩儿的出现视若无物,自己钻进床底,把我也叫进去。床底黑灯瞎火,我才发现我的无名指尖很疼,光亮处一照,一个订书钉歪歪斜斜的扎进了我的手指,血鼓成一个滴状,往外蹦。
“是我弟弟,他讨厌女人。”他发现了我的伤,非常熟练的几下就把订书钉拔了出来,男孩儿转眼就不见了,地上扔着他的“凶器”——订书机。他忽然捂住了我的眼睛,没有电影里的镜头,只是我干脆闭上了眼睛,他细细碎碎的收拾了一阵。
“走吧,我们徒步亡命天涯,哈哈”
我和他走在月光下,我仰着头看他的侧面,他还是耸着肩膀,无精打采的神情,月光洒在他的头发上,搭配上紫黑色的浮云,构成了一个油画般的景象,既夏加尔又梵高。多年之后,我什么都忘了,这幻影闪闪的梦魇般的一幕却不敢忘。我对他很感兴趣,他狡猾的机智令我着迷。最要命的是,他还年轻、聪明、漂亮、富有理想,他一切都有,而我,衰老、迟钝、丑陋、困境,我一无所有。
抱歉,这不是爱情故事。
-
当红时候的我,从不流连扑克王或者金牙男的怀抱,我总是骄傲的前行。那种沉默纤瘦如孤独星球的男孩——必须是充满神秘感的,才是我的型——他会用天真的嗓音、故作镇定的在我耳边呢喃:“不知道为什么,我每天都想见到你”,让我打心眼里欢喜得意,被迷得神魂颠倒。曾先生从前是碎心人俱乐部迷恋我的客人,他那貌似坚贞的迷恋,在那个时候很快赢得了我的心。
现在是午夜一点四十五分,我和他在通往下一个城市声名狼藉的红灯区。造云器就快看不见了。他忽然道,“我得回家吃晚饭了”,我说我也饿了。
“我可以带你喝酒,但不能带你回家。”
原来这个红灯区正好是他家所在,那最糜烂一带的酒吧门口,一位曾经蜚声国际的老派明星正搭着路边的灯箱牌,大口抽着雪茄,很有个自暴自弃的劲头。哦对!他叫成什么虎。
看见他开着一辆出租车停下,老派明星潇洒的跟踩烟头一样的弄灭雪茄,挥手让他进酒吧,他抛我一个“你在这儿等着“的眼色。我也从车里出来透透气,孤零零的站在酒吧街中心,望着漫天的怪云闻味儿发呆。
“你看上去威风凛凛,但心里却很不安,我说得不错吧!”一个得意的烟酒嗓在我耳边响起,我扭头看见一个时髦的中年女士,举着一杯古德堡气泡酒朝我致意,她甚至穿着当季最流行的三菱形高跟鞋,披着一件长满螺旋藻的大风衣,而她却告诉我,她是一个多话的占卜师。
“不要忙着说出智慧的话
沉默是最好的口语
注意自己的毛发
不要让它改变颜色”
“哦,哪儿有吃饭的lofi馆子?”
她笑着指指左边街边一道灰扑扑的帘子,那里面就有最正宗的小镇卤煮。我还没走进去,就听见老派明星和他吵闹的声音传透整个街区“我不要进火箭班!低空飞行班才是我的出路!”
果不其然,他特别索尼克的结束了晚餐,冲出酒吧,拉着我的手,差点把我的耳环呼掉。他带我穿过一垃圾场似的过堂,然后进入到像是家庭餐馆的地方, 很多老头老太边打着扑克边吃像是吐泻物的菜品, 夏天的大铁风扇呼呼的吹着,把他们的银发往天上吹活像一群朋克。他拉着我身姿矫捷的跳出餐馆的油腻窗户,老年人们不理睬我们。
经过一片黑草坪,我到了一间八个门的房间。每个门都有一个代号,配合一句俏皮话,比如有扇门上写“开出你的自信”。我选了那个“开出你的沮丧”的门,门里的套餐是——肉蛋炒饼+茶鸡蛋+三串烤韭菜+西北酸奶。我边吃边瞧着他拆开一个写着“仙鹤龟蛋”的锦囊,“你遇见那个时髦的占卜师了吧?她以前是个画家,专给摇滚明星画肖像。”我嘴里叼着四根韭菜,抬头正瞅见他从锦囊里拿出一样我目瞪口呆的东西。
-
我没有指给他看造云器。
他问我往哪儿走,我指着东南方,说我要去“兔悲旅馆”,“兔悲旅馆”远近驰名,不是因为高级,而是因为这个城市的醉汉、摇滚乐手、负名艺术家、手淫诗人、特殊职业者、甚至是低级赌徒和外国混子,都会到这落脚。我也住在这儿,1024号房间。
为了提防他开走出租车,我拎走了他的木箱子,他想说什么,但像是喉咙里卡着只章鱼,什么都说不出。
“兔悲旅馆”的时差比正常晚了7、8个小时,刚到“早晨”时间,门口的服务员酷肖如花,所有人都避免这个时间见到她,因为她衣衫不整、睡眼惺忪和头发散乱更加骇人。我要拿我的电热毯,它以后会有大用处。
走到旅馆楼下,却看见曾先生正在抄我的家,不,房间。他指挥一帮民工,从我的窗户,往外扔我华丽的且不合时宜的大床。
正在我忧愤交加之际,出租车里的美少年从我身后蹿了出来,他手持黄色冲锋枪,头也不回的冲进了旅馆,一会儿,在屋顶出现,一阵猛射。“我告诉过你,亲爱的,请不要射我最英俊的这边脸”曾先生喊到,我的手上变出一只红黑相间的迷你手枪。他把剩下的活物赶至楼下,而我堵在门口把他们全面包抄,一个不留。彼时世界的枪声响个不停,迷你手枪对曾先生狂追猛射,我甚至都高喊出:把曾先生留给我!
随着我的大床落地发出的哄响,都他妈是假的,旅馆还是旅馆,曾先生也没有被射死。我像个唯唯诺诺的鹦鹉,贴墙灰溜溜的,取走抛在马桶盖儿上的电热毯。
在这个黑漆漆的夜晚,我气喘吁吁的跳上车,点了根烟,颇有风度的对他说:我把门口的服务员揍了,我早就想这样干了!
忧郁、婊子、谎言和线条,弥漫白噪音。我们从哪里来,我们是谁,我们到哪里去。这个城市过了午夜十二点,就会变成“车城”,人都不知所踪,能见的只有冒大黑屁烟的车辆,神魂颠倒。 -
这一带的路面状况确实令人担心,坑坑洼洼掺合进黑夜里,你不知道我可知道,城市下面除了地铁是阴沟,上空是烟雾和流星,而中间的部分,其实,已然,满目疮痍和一无所有。这起伏之间,简直快破坏掉我的五线谱,把我的话唠病都给颠出来了。在局限的驾驶仓里,每颠晃几下,我都神经质的附在他的耳垂不愿移开视线, 可叹我不是个穿性感胸衣的女主唱, 既没法对美少年暗送秋波,又没法下车揽客。我仅对那个水边少年既怕又好奇。
他看上去是个可以信赖的司机,动作熟练一路无话,不一会儿,空气的发条都上满了,似乎碰着就会发出喧天巨响。在只有一种声音的死寂里,他无精打采的眼睛45度摆动一下,然后绽放了个医院版的笑容,我想,宇宙间像他这样的人,真是为数不多。
“喏,箱子里都是些什么东西,或者,你给我讲个笑话?”
“我选后者。”
“来吧”
“我曾经陪过一个半秃儿去一个地方生发,据说是一种布满梅花针的锤子,锤头。锤出血以后,再把祖传秘制药汁灌在伤口里面,就能枯木逢春。那地方从来不缺少祖传秘方,比如清尔阳,所以,尽管,我很想嘲笑他,但我和他倒都认定这古方肯定有效⋯⋯”
“结果呢?”
“意料之中,半秃儿的秃田发出了小苗,但奇异的是,我放肆的对它笑了一下,那小苗就如同遭受了五雷轰顶之灾,蔫了,过几天,被一阵小风连根刮走。”
哈哈哈,真是太好笑了,我不禁发出近一个月来最顺畅的大笑。
“小心。”他低声道,眯起眼睛一看,前方的立交桥下,站着几个穿夜色制服的交警,身边跟着一贱脸女记者,外搭一近亲产物摄像师,巨大只。不能掉头,硬着头皮开车碾过去吧,我们俩好歹安了副好人相。
贱脸女记者迎了上来,近亲产物状似保镖,外围的夜色制服简直让星辰都黯淡下来,“请问,你们这车多钱买的?这是开着外出旅游吗?这车正常驾驶状况下耗油吗?你们俩是姐弟吗?⋯⋯”贱脸发出连环炮,我跟男主角面面相觑,为了防止近亲产物摄下我们的模样,我果敢的对着镜头,嚷嚷“嘟你妈嘟!嘟你大爷!嘟嘟嘟!⋯⋯”。这样,我们违纪啦,我们不会上电视啦,我们不会在某个恍惚的清晨看见自己的嘟脸啦!
这伙人似乎不能遇强则强,遭骂之后,立马散去,巨大只的近亲产物带着巨大的设备竟然散得最快。
应付这场滑稽剧之后,抬头看见造云器,它日夜生长,长命百岁。 -
女人绝对不能神通广大,更不能够练成盖世奇功,不然她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可怜的loser。
他也许是一个侦探,我猜测,从他上车后的严谨和婉约。他甚至注意到了座位上的白色粉末,在他伸手指要去捻粉末的时候,我使出了另一招意外。我可不想跟一个侦探交谈,当然他也不可能是旧工服司机召唤而来的救车人,我用力的踩下了刹车,再次感谢我在无聊夏日收看的港剧,出租车恰如其分的将粉末散到他身上。
我果断的下了车,拉开后车门,他仓皇拎着木箱子爬出后座,一身的rpg色彩被抖落了不少。直视男主角因为不解而小有恼怒却还是好看的脸,我甚至有点沾沾自喜,他或许认为我是一个疯婆娘,不然就是扑克脸。而我,却是个躁动的修女,我,听从内心的声音,哈哈。他支支吾吾,“我⋯⋯我⋯⋯我只是想去越南海边”
我脑袋又像被外太空伸来的手拍了一下,问他:“你知道出租车的GPRS在哪里吗?” 不得不说,我长年在碎心人俱乐部厮混,养成了一个好习惯——对别人的一切漠不关心,即便你今天死掉。理所当然的,我不太关心他去哪儿,我在乎的是这辆被劫车的后路,他不过碰巧是勇敢者游戏的一个角色。
越南有海吗?忽然,眼前的视界被一面血色大墙塞满,仔细看,还能看见隐隐跳动的血脉,扑面而来一股咸气和我不爱吃的食物味道,我本能的往后退了退,我进入了一个奇怪却又澎湃不止的生动空间,或者说像是大脑的内部。
没想到,我进入了他的大脑里。一时不适应,我辗转往血色大墙的反方向退去,碰到了水,冰冰凉的,水深似海,浑浊不堪,有一个少年正在水边走,水边一团火苗静静燃烧,借着微弱的火光,能看见粉色细沙和黑色草坪。少年长(chang)头发,瘦得像一岛屿。水扑到岸边,送来一浪浪熟悉的葱郁水腥气,像黏在一起的双唇。少年忽然回头,我看不清他的面目,似乎他在淡淡的笑,巨勾人,他幽幽的说到:你听得懂吗?我一时慌乱,不知是答好还是不答好。双唇打开了。
我同情他,他的脑子里80%都是海水。海水就是回忆。回忆,是这个星球最要不得的事。
“我知道GPRS在哪里。”
“拆掉。”
他利落的钻进副驾驶位置,打开古怪木箱子,拿出一些我从未见过的家伙,几下就拆下来我的心头大忧,那个黑匣子。接下来,他俨然全权接管了这辆车,把我推进副驾驶,把箱子扔给我,我顺势便怀抱着,那架势,仿佛百万英镑的保险箱。虽然我摆了个冷淡人儿的五线谱,但此刻我还是成功演绎了一个懦弱女性。
在他再次发动汽车的时候,用那张总是在冬日的脸,蹊跷的笑了一下,“如果你不知道要去哪儿,就去海边”。
“他是一个侦探!”
“不,他是个裁缝”
在不能见的黑夜迫降之前,我都在担心这起伏不平的路面,担心路面上的小石头一颠,他的海水就会从耳朵里跑出来,还有那个我答不上问题的少年。
同时,丹心还说,甭管你是美少年还是丑男儿,脑子里都是一个味道。 -
“我也不清楚,我猜
我是想跨越出我生活的快乐世界
沉沦到极度的愚蠢、丑陋、晦涩、不忠和虚伪当中去
去了解那些失败者的生活
但是绝不会融入到那个世界中
并要确定一点
就是我随时能回到自己的世界,回到你身边。”
我是一个过气天狗苍星女歌手,每天从碎心人俱乐部出门便直奔回家,我不是交际一朵花,我只是在最接近人类灵魂最脆弱的时刻献艺,在人类精神最脆弱的时刻褪去,欧,都是为了生计,已经一把烟酒嗓了,却连请人喝酒的钱都难拿出手。
某个深夜,结束了一晚的献唱工作,我拖着荷尔蒙不足的身躯往家的方向走着,回家的路会经过一条铁轨,铁轨边总是能看到的各式夜奔族,或是醉客或是丝袜女,而距离铁轨的不远处,就是造云器。
那天很不一样,我脑袋像被外太空伸来的手拍了一下,我抄了一条小道,这条小道会经过造云器底下,我想看看这个时刻的造云器是否还在工作着。我小心翼翼的查探四周,正要稳步向前,就传来稀奇古怪但又非常固的的疯摇声儿,小道突然涌出来肮脏的人群,近似拾荒范儿,比如我看到一位大叔,他赤着上身穿着暗色西装,头发很长像是万年没有洗过,披散在肩头,两眼放出闪电般的邪光。在我打量他的那两三秒里,很快的,小道被这群人给堵住了。
我怕脏人堆儿碰到我,毕竟,我虽过气,但好歹还是个御用女歌手,我想挤过去却被人流带着一起涌,像爆炸的水库。衣角朦胧之间,我发现我到了造云器底下,造云器今天没有工作,台下却有一个舞台,舞台上都是鹿角、波点和芭蕾舞鞋,台上有只乐队正在表演,他们穿纸质的衣服,跟崂山道士一样的主唱指着我嚷嚷,给这位小姐来一杯啤酒!
他们正演出的单曲叫“oh oh ohs!”,我只听到一个尾巴,看在啤酒的情面上,我就不对水准详做评价了。不知道是谁往我手里递来杯啤酒,我听见崂山道士在舞台上嚷嚷:“下一首歌!动真情!”
拾荒范儿们纷纷跟我干杯,我显得倍受欢迎,好像还有天大的喜事在等着我,于是,我动了真情,一杯啤酒一饮而尽。我整晚没去过厕所,我根本不知道造云器底下有没有排便器,我喝进去的大部分都尿在了草地上,一部分从眼睛里流出去了,一部分吐在了舞台上。
我是一个自恋的人,我喜爱每个时段的自己,我喜爱烂醉如泥的自己,我喜爱在无底深渊的自己,我喜爱懦弱困境的自己,尽管有时候并不是全部,尽管这部分不是全部,但这并不代表,我不会带自己离开。
事实上,在那之后不久的今晚我不但抢走了旧工服出租车司机的的车,而且还委婉的抛弃了曾先生,我开走出租车的当儿,他正去往地库之上,七楼,取猪腰人脸怪的新唱片,没办法,谁叫“我在这儿,他在那儿”呢?
-
一出地库,对,我就是忘了交代,这个出租车遭抢事件是在地库里发生的,不过,更重要的是,我发现在九点钟方向站着一位rpg色彩浓重的男子,他拿着一个古里古怪的木箱子,大夏天穿着藏青色马甲,铅笔一般的身材,耸着肩膀,无精打采的样子让人见了觉得昏昏欲睡。但是,他却有张好看的脸,这张脸总是在冬天,我不想用孤独来形容一个人,可他确实是,我应该换什么形容词呢,此刻在闷罐车里的我很为难,迎风思考,我忽然想到了,好吧,他是个美少年。
我想他肯定爱王尔德,王尔德在他心目中代表着美貌、高傲和永远时髦的文艺,但如今是电波、科幻、数字、维他命和变态的高膨胀时代,少年,你是孤独的。我打算,甭管是谁,在地库门口矗立的第一尊事物,我一定要带走他。当然了,打算都是借口。
史实记载,美少年大多又好看又孤独。而我浪费这么多笔墨在一个美少年身上,再明显不过,他是男主角。更匪夷所思的是,我在写这句话的时候,苍蝇停在了我的屏幕上,你看吧,美少年通过Intel四核处理器连苍蝇也能感应到。他果然是个美少年。
说时迟那时也不快,少年缓缓的抬起了手,向我挥了挥,看见扭扭捏捏的车没有迟疑的他,实在难能可贵。如何刹车,对于熟识入流电视剧集的我实在没什么挑战,而且还十分奏效。他潇洒的在打开后车门之后,把木箱子甩了进来,我第一次跟男主角对话:你去哪儿?
-
司机打开车门,说,我也出来直直腰,看着他统一的黄色衬衫制服,我忽然想问他多久换一次,看上去像一个叫旧的姑娘。但我没问。我想到一个更好的。我爬进驾驶舱,我就愿意像宇宙飞船那么叫他,踩下油门,蹿了出去,统一制服的司机在后面拍打着车尾,想把车拽住。我不会开车,但碰碰车好歹是开过的,开碰碰车的诀窍就是猛打方向盘。此外,我承认我一写东西就罗哩罗嗦,恰似我的为人。恩,当时我猛打方向盘,车扭扭屁股,便如一个狡猾的小妞总能摆脱男人的纠缠。
随机和侥幸容易让人兴奋,回头看看旧工服的出租车司机,我露出今晚难得的微笑,忘了小宇宙嗨皮俱乐部我不再走红的现象,事实是我的门牙因为回忆烂掉了,我没法在舞台上贻笑大方。每晚与我暗送秋波的曾先生,他为了吃饱肚子而委身于一位猪腰人脸怪,我想,多半也是因为我的门牙。
插曲一下,其实
曾先生的过去是这样的——
“在我曾经的一段时光
白天跑步
晚上手淫”
每晚和我搭档的八比特小姐,为了瘦身她幻化为了一缕瘴气。奥,这就是现实,我便是人见人丧的碎心人俱乐部御用女歌手。
至于偷,不,抢出租车的动机谁也说不清楚,也许想把车卖了赎回曾先生?也许我想再为八比特小姐弄个新乐队?有次她在厕所呕吐食物的间隙告诉过我,她的乐队是因为她太胖才抛弃她的。







